一、保密制度
1.编辑部人员都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新闻出版的保密规定。
2.审稿意见书原文及原件应妥善保管,不得外传,不得随意放在办公桌上,或让作者和编辑部以外的人过目。
3.不得向作者透露审稿人姓名和地址。
4.不得把稿件的审理经过特别是三级审稿过程中的不同意见告诉作者或编辑部以外的人员。
5.不遵守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具体责任人负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其他处罚。
二、审稿制度
审稿是期刊编辑工作的重要环节,审稿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期刊质量。
1.实行编辑初审、专家复审(匿名审稿)、主编终审的三级审稿制度,未经该程序审阅的稿件不得刊用。
2.对来稿由编辑初审后,及时送相关专家复审,并要求审稿专家在15 日内返回,若未能按时返回,需及时催审。
3.严格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即审稿人和作者互相匿名,以尽可能保证审稿意见的客观公正。为此作如下要求:
(1)在送审的稿件上,不得显示或向审稿人透露作者姓名;
(2)不得向作者出示签有审稿意见的审稿单或透露审稿人的姓名;
(3)接收稿件时检查来稿是否符合我刊要求。
4.编辑部任何人不得向外部人员透露稿件的处理情况,稿件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作者。
三、组稿制度
组稿是期刊质量的保证,是期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要采取多种渠道组织优质稿件。
1.组稿原则:以刊物的宗旨和报道重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组稿和约稿。
2.若是组稿或约稿,请作者在投稿时注明。
3.实行优稿优酬。
四、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是保证各种资料、文件等有据可查的重要工作,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编辑部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加强档案建设,使档案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档案收集整理主要包括原稿档案、终校稿档案、审稿意见书档案、文件资料档案、交流订阅用户档案、各种反馈资料等。具体包括:
1.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出版工作的文件;
2.行业协会、学会关于出版工作的文件和其它出版物;
3.校党委、行政的重要文件和报告;
4.编辑部制定的规划、计划、总结、编委会纪要、相关会议纪要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记录;
5.期刊各项规章制度、来稿登记册、出版合同、协议书、业务请示及批复。
6.出版许可证、登记表和年检记录;
7.作者原稿、审稿单、期刊样品定期移交至校档案室;
8.有关期刊奖惩方面的资料;
9.其它方面有价值的材料。